学习关于人权的知识

318笔记:

最近看了Jonathan Ive(一位苹果公司的设计师)的访谈,他说,“我不喜欢在我们不能建立好的东西的时候,去打破旧的东西。”我觉得很认可,如果我们确信能建立一个良好的政府,那么打破旧的政府才是有必要的。因此业余时学习关于法律,政治的知识,以为提高个人素质教养。

— 人权笔记 —

人权(Human Rights)是指人作为“人”本身所固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人权由以下权利组成:

基本人权

生存权(Right to Life)
指每个人都享有生命安全,有免受非法剥夺生命、威胁生命的权利,是一切其他权利的基础。

自由权(Liberty Rights)
指个人免于不正当限制的自由权利。

平等权(Equality Rights)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因性别、种族、宗教、语言、出身等原因遭受不平等对待或歧视。

思想,信息的获取和表达

受教育权(Right to Education)
指人人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包括义务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机会,以及享受教育资源和平等发展的机会。

言论自由权(Freedom of Speech 或 Freedom of Expression)
个人有权自由表达自己的思想、观点、意见、情感和信息,不因表达内容而受到打击、处罚或干预。这一权利是现代人权体系中最基础、最核心的公民权之一。

获知信息权(Right to Access Information)
个人有权查阅和获得公共事物、政府行为等方面的信息。

互联网权利(Digital Rights / Right to Internet Access)
在现代社会,公民有权平等接入网络,保障数字社会中的信息、表达与参与权利。

信息与媒体自由(Freedom of the Press and Media)
记者、媒体与公众有权自由收集、传播信息,不受政府不正当审查或压制。

存在和自由移动

人身自由权(Right to Personal Liberty)
个人身体自由不受任意拘禁、逮捕和搜查的权利。

迁徙与居住自由(Freedom of Movement and Residence)
包含两点:
人人有在本国自由迁徙、选择居住地和出入本国的权利。
人人有权离开任何国家,包括本国在内,并有权返回他的国家。

住房权(Right to Housing)
每个人都应享有安全、适宜、可负担和有尊严的住房,不应因经济、社会、种族、性别等原因被剥夺获得住房的机会。
国际人权法并不要求国家为所有人提供免费住房,但强调住房应当是“可得(Availability)、可负担(Affordability)、适宜居住(Habitability)、可及性(Accessibility)”等。

存在的可持续

健康权(Right to Health)
人人有权享有能够实现其身心健康的生活条件和医疗服务。

食物和足够生活水平权(Right to Food and Adequate Standard of Living)
有权享有足够的食物、住房和生活必需品。

环境权(Right to a Healthy Environment)
每个人有权生活在健康、适宜和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中,包括享受清洁空气、水、土地和生态系统所提供的服务。

未分类权利

劳动权(Right to Work)
指个人有通过劳动获取收入以谋生和发展的权利,包括选择职业、不受歧视就业和获得公平劳动条件的权利。

禁止奴役权(Freedom from Slavery)
任何形式的奴役、强迫劳动均被禁止。

禁止酷刑和不人道待遇权(Freedom from Torture and Inhuman Treatment)
每个人有权免受酷刑、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和惩罚。

宗教信仰自由(Freedom of Religion)
有信仰、改变信仰和公开表达宗教信仰的自由。

婚姻与家庭权(Right to Marry and Found a Family)
人人有权结婚并组建家庭,不受不合理干预。

人格尊严权(Right to Personal Dignity)
指每个人的尊严应受到尊重和保护,包括禁止侮辱、诽谤、酷刑和强迫等行为。

财产权(Property Rights)
指个人、团体依法对财产的拥有、使用、处分、继承等权利,禁止非法剥夺财产。

政治权利(Political Rights)
指个人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权利。

参政权(Right to Participate in Public Affairs)
除选举权外,包括参与公共政策制定、讨论和监督政府活动的权利。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
涵盖与经济生活、社会福利和文化发展有关的权利,如社会保障权、住房权、健康权、文化参与权等。

发展权(Right to Development)
有权全面参与经济、社会、文化的进步,并从中受益。

救济权(Right to Remedy)
当个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向相关机关或法院寻求补救、救济和公正裁决。

文化权利(Cultural Rights)
人人有权参与文化生活、享受科学发展和文化成果,以及保护和发展本民族文化的权利。

隐私权(Right to Privacy)
个人有权保护自己的家庭、通信、个人信息等免受未授权干涉、窥探和滥用。

国家

国籍权(Right to Nationality)
人人有权享有一个国籍,不应被任意剥夺国籍或被无国籍状态。

庇护权(Right to Asylum)
在遭受迫害或严重威胁时,有权寻求和获得他国庇护。

遣返保护权(Protection against Refoulement)
难民和寻求庇护者有权不被强制遣返回可能遭受迫害的国家。

弱者保护

特殊保护权(Special Protections)
针对特定群体如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给予的特殊保障和支持,以满足其特殊需求。

儿童权利(Children’s Rights)
除受教育、特殊保护等基础权利,还包含儿童不得被强制招募为兵(禁止童兵)、不得进行童工剥削、儿童利益为最大考量等。

少数群体权利(Minority Rights)
保障种族、宗教、语言、性取向等少数群体免受歧视、享有平等机会及自我表达权利。

老年人权利(Rights of Older Persons)
针对老年人提供经济、医疗、社会参与和尊重的特别保障。

性别认同与性取向权(Rights related to Gender Identity and Sexual Orientation)
保障LGBTQI+群体在法律、就业、教育、婚姻等方面不受歧视,享有平等权利。

残障人士无障碍权(Right to Accessibility for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指保障残障人士享有无障碍设施、信息环境、教育、就业和社会参与的平等权利。

— 笔记结束 —

318的感想:

通过总结各种人权,我认识到人权是为了保证人的可持续的存在,自由移动,自由思想,获得快乐和幸福,从而保证社会的发展和人的幸福。

中国在人权上最大的短板是政治权利和信息表达,信息获取的权利。信息权利方面,公民在获取信息上受到管制。政治权利上,很难说是民主的。其他的权利上,部分地区和发达地区也有很大的区别。比如我的父亲所在的地区,当地政府拒绝为公民办理护照(河南省长葛市)。而同样一个人,在徐州市就办得下来。

在学习到居住权的时候,我意识到这个权利上,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和中国有很大区别。我向AI提问了高房价是否是违反居住权。它说世界人权组织认为房子不需要免费,但应该买得起(Affordability),保证可及性(Accessability,比如不能距离工作地过远)。

德国的房屋自有率是45-50%,日本是60%,中国则有90%。我意识到也许中国的居住权问题可以通过立法解决,比如和日本,德国学习,规定房东不可以随便涨租金,和规定不可以由房东随意解约。如果租房可能,那么就没有必要买房,那么也没有必要炒房。从而保障居住权。如果结婚率低是因为房价,如果解决了居住权问题,是否可以同时可以解决结婚率低,出生率低的问题。

人权的保证有利于社会的发展,不仅仅是对于每个人的幸福,更是对于整个社会的创造力和进步的保证。只有在人感觉到安全和自由的情况下,才能最大程度解放人的创造力和积极性。但愿每个都生活在天堂而不是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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